绿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公司”)于2022年9月13日发出公告,本公司董事会决定暂停履行1934年《证券交易法》(以下称“交易法”)第15(d)条规定的报告义务,于2022年9月20日自愿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"SEC")提交一份第15号表格。提交第15号表格后,公司提交某些交易法所规定之报告,如10-K年度报告、10-Q季度报告和8-K定期报告的义务,将立即中止。公司计划维持其在OTC粉单市场的公开上市,并计划继续通过OTC市场报告服务披露公司信息。 更多信息,请参见该公司2022年9月14日提交的8K表, https://www.otcmarkets.com/stock/GVBT/overview,其中还包括该公司与此相关的新闻稿和2022年9月30日提交的第15号表格。 https://www.otcmarkets.com/stock/GVBT/overview.